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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第3段,设置

现在不能听音频?打印标题。

成绩单

第三段。所以这里的第一段是三件事。 第一句话告诉你网站是什么。告诉你,由于它出现了冲突。 并在那个冲突中向您展示了两个不同的方面,知识产权和网络用户的所有者。

在第一段中,作者不采取一方。告诉我们他们正在战斗。 知识产权的业主希望加强版权法。Web用户希望网络保持自由和打开。 所以现在我们继续前进2.现在,在第2段中,我们将跟踪作者。

试图说,作者,你要去一边吗?事实证明,作者没有。 相反,在本段中,作者采取了一对夫妇从冲突中回来,并为您提供了它的起源。 辩论产生了网络彼此链接文档的能力。然后,一段时间内,对印刷文本进行类比以及它们的工作原理。

那么作者进一步表征了这个问题。问题是即时可访问性是有问题的, 自目前的版权法使所有者给予起诉的权利。他们可以起诉他们物质副本的人。 然后在最后一句话中,作者提出了一个问题。所以,如果有人在网上放置一些东西,那么其他人会创建一个链接, 是将联系打破版权法的人吗?

注意,我不是在努力总结这段经文。我只是试图为自己提供足够的记录 细节是碎片正在播放的整体角色。这样我就可以回去,如果我问了一个特定的件或一个特定的东西 段落,我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我可以快速找到信息。所以当我们进入第三段时,我们正在等待 作者带一边。

到目前为止,至少在第三段的开始时,作者没有。相反,作者支持说,为了回答这个问题, 特别是他们刚刚在第二段结束时询问的问题,他们必须弄清楚谁控制网络上的文档的分发。 作者与答录机消息进行了类比,这是一段时间内的。

然后作者确实待遇回答这个问题,问题的答案基本上即使你创建一个链接 一个文件,你不是侵权。你没有分发,因此你没有侵犯版权。 所以提交人最后回答了这个问题。然后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段, 作者终于绕过了一个全面的立场。

因为提交人说,根据现行法律,有足够的方式为拥有知识产权来控制它的人。 他们在这里有另一个比喻的比喻。最终,作者说这将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因此,如果控制知识产权的人使用已经存在的现有工具,那将更好。

随着段落作者的任何时候都是例外或入场,你想关注它。 这里也有一个。所以提交人确实承认解决方案 他们喜欢妥协网站的开放性一点点,但它将是版权所有者想要的东西。

他们想要更多地限制网络用户的骚扰法。作者说,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不需要 那些法律。然后最后一句都是对的,并说这是业主的事情 智力版权在第一段中表示,除非有权法加强,否则我们不会能够防止侵犯版权侵权。

在上一句话中,提交人说,是的,他们错了,这就是为什么。因为它会妨碍网络作为公共论坛的发展。 重要的是要与作者在阅读时所说的早期事情很重要。 所以你需要注意到这正是作者在第一段中取得一方的第一段的东西。

所以现在是时候去提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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